提案審查的主要內容和立案標準是什么
提案審查內容的依據是《政協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第12條,第13條,主要內容:
。1)提案者的資格,即提案者必須是各民主黨派、參加政協的人民團體,各專門委員會及政協委員,否則不能立案。
(2)提案的內容是否符合黨的基本路線和有關方針、政策,是否反映大事、要事。
。3)提案是否具備有情況、有分析、有具體建議。
。4)提案的書寫是否符合規范。
。5)提案者署名情況等(包括黨派團體提案是否蓋章)。?對提案依上述內容審查后,認為符合提案基本要求的,即可立案,立案后確定承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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