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加強提案工作規范化、制度化
搞好提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是搞好提案工作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健全提案的規章制度,才能使提案在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和參政議政主要職能中,做到有章可循,并成為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一個重要內容,使參政議政更有水平、更有深度、更有影響。只有建立健全提案的規章制度,使之成為具有嚴格的操作程序,并按其內在規律在有序、有效的機制下運行,才能不斷提高提案質量和辦理質量。
多年來,全國政協和各級地方政協在提案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上做了許多工作,取得了不少成果。1994年,全國政協常委會通過的《政協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是在1991年提案工作條例實施的基礎上逐步完善的。這個條例對提案的提出、審查、立案標準、辦理和工作機構等問題都作了明確的規定。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政協提案工作也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上作了很大的努力,普遍制定了適合地方特點的提案工作條例以及審查立案制度、黨派提案辦理制度、反饋意見處理制度、提案委員會議事規則等一系列配套制度。這些制度和規則的建立,大大促進了提案工作的發展。
在辦理工作中,許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除了建有專門辦理機構外,還制定了提案辦理工作的《規定》、《細則》、《辦法》,建立了分級負責歸口辦理制度、催辦制度、會辦制度、答復制度等,使提案辦理工作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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