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完善農村保障制度的建議
農村社會保障是國家通過國民收入的再分配,對因自然災害或其經濟、社會原因而無法維持最低生活水平的農村社會成員給予救助,以保障其最低生活水平的制度。近年來,我市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取得了一些進展,對深化農村改革、統籌城鄉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提升整體發展水平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目前,盡管我市經濟發展位居全省前列,但廣大農村有的剛剛脫貧,有的還在貧困線上掙扎,抵御自然災害和各種風險的能力很低,加之我國社會保障體系還尚未健全,困難群眾多,資金缺口大,2005年僅能完成應保人數的46.2%;救助制度不完善,使各種救助資源不能有效整合,導致重復救助和遺漏救助;市上雖然啟動了大病救助,部分縣試行了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但救助病人少,合作醫療覆蓋面小;社會保障建設明顯滯后于全市經濟發展。切實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制度是我市農村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市社會保障制度建設中不容忽視的重要問題。
建議、辦法和要求:
1、社會救助是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存權的最后一道防線,要切實加大對社會救助的投入。
2、要安排好五保戶的生活,按照“只升不降”的原則,逐步提高五保標準。
3、根據市財政財力和農村生活水平變化,進一步完善特困戶生活補助、災民補助等社會救助體系。
4、全面整合救助資源,充分發揮好民政救助主渠道作用。積極協助教育、衛生、城建、司法、供水、供電、供熱等相關部門,切實解決弱勢群體的上學、看病、住房、打官司、用水、用電、取暖等方面的實際困難。
5、加強慈善事業發展,積極搭建政府主導下的慈善組織,建立慈善受心資助平臺,組織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解決救助資金不足,確保社會救助工作順利開展。(編輯: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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