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未成年人保護與犯罪防治的四點建議
案由: 未成年人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是關系到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大事,更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但是,未成年人犯罪嚴峻形勢卻向全社會敲響了警鐘,并引起黨和國家的高度重視,先后制定頒布了《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對未成年人進行法律保護和犯罪預防與治理。然而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仍在不斷惡化,而且出現許多新情況、新問題、新特點,成為擺在全黨全國人民面前的一大課題。
我市的未成年人犯罪問題也很嚴重,據司法統計資料顯示,我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數量不但沒有下降,而且還在上升,其犯罪比率與全國相比,還高出0.5-1.7個百分點,特別是犯罪多樣化、團伙化、智能化、低齡化的問題尤為突出,其中殺人、搶劫、強奸等暴力性犯罪不斷加劇,嚴重地影響著榆林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的和諧、穩定與發展,成為榆林人民關心的一大焦點問題。雖然在市委、市政府的組織領導下,調集全社會的力量進行了多方面、多層次的預防與治理,但未成年人犯罪的問題尚未遏制,仍是擺在全市人民面前的一大難題。究其原因很多,但經本人調查,其中有以下四方面的問題比較突出:一是缺少領導運行機制,未構建起一個以黨政為主導,職能部門參加,全社會參與的治理與保護體系,使該項工作做到有組織、有領導、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二是財力不足,經費困難,缺少預防與保護的專項資金我,使該項工作的深入進行受到嚴重制約。三是對逃學、輟學、閑散、游蕩的未成年高危人群的教育、矯治、挽救工作,措施不力,效果不佳。四是對未成年人的法治宣傳教育工作不夠深入,不夠細致,缺少制度與機制,未形成合力和輿論壓力。針對上述問題,特作如下建議:
建議、辦法和要求: 一、成立未成年人保護與犯罪防治委員會。委員會由一名兼任市委常委的副市長擔任主任,由教育、文化、工商、財政、衛生、公、檢、法、司、工、青、婦、社區等有關部門共同組成,辦公室可單設或附近在團市委或關工委。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訂未成年人保護和犯罪防治的規劃、方案與制度、措施;組織、領導、管理、協調、監督好有關部門的工作,使未成人保護與防治工作真正做到組織健全、領導有力、任務明確、責任落實,并逐步實現網絡化、制度化、法律化、規范化! 《、建立未成年人保護與犯罪防治基金會,由政府出資部分,各成員單位資助部分,社會募集部分,專門用于對未成年人的法律保護與防治救助,以解決未成年人保護與防治資金短缺的問題,使該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 ∪⒈M快籌建市工讀學校。工讀學校又稱“矯治學校”或“教養院”,是專門對尚有不良行為和嚴重不良行為的在校生及逃學、輟學、閑散、游蕩在社會上的未成年人進行的強制性教育、轉論化、矯治的場所,是對未成年高危人群進行轉化教育的最高有效途徑。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中央關于在每個大中城市都要建設一所工讀學校的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盡快在榆林市籌建一所工讀學校,對可能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高危人群進行卓有成效的幫矯、挽救工作。 四、組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宣傳團,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學校、社會等青少年集中的地方對青少年進行法制教育巡回宣傳演講,以提高青少年的自我保護和預防犯罪的能力。(編輯: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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