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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協建議好 深圳為高端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題
深圳市政協長期關注的解決高端人才引進難問題有了新的進展,為解決人才引進瓶頸問題,再造孔雀東南飛優勢,打造人才“宜聚”城市,日前,深圳市委常委會議討論并原則通過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為杰出人才、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題。
據悉,從2008年起,深圳市政協就開始關注特區高端人才引進問題,并召開了專題議政會。深圳市政協認為,人才是最重要的戰略資源,如何吸引、培養更多高端人才,繼續保持人才優勢,是深圳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深圳市政協從完善引進人才的機制體制、提高高端人才待遇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議,希望市政府盡快研究啟動高端人才安居工程。
為切實增強深圳對海內外人才的吸引力、承載力、影響力,在充分吸取深圳市政協建議的基礎上,深圳市委召開本次常委會議,要求及時組織實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把深圳建設成為干事有舞臺、安居有保障的人才“宜聚”城市。
會議通過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決定》,明確了實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則,即“統籌兼顧與突出重點相結合、實物配置與貨幣補貼相結合”,強調要重點面向深圳市支柱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鼓勵發展的產業和科技、文化、教育、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領域,為杰出人才、領軍人才、高級人才和中初級人才“量身”解決住房難題。
依據這一《決定》,“院士級”人才、獲得國內外公認重大獎項的第一成果人以及相當層次的杰出人才,可免租入住深圳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滿10年,或作出突出貢獻在深工作居住滿5年的,產權贈予個人。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重點企事業單位的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創新科研團隊帶頭人以及相當層次的領軍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副高職稱以上及相當層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進且在深圳沒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職稱45周歲以下、副高職稱40周歲以下的高級人才,均可申請租住公共租賃住房,或領取期限不超過3年、每月分別為20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補貼。
《決定》還對解決各類產業園區和重點企事業單位人才安居問題、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的運行機制提出了具體對策;特別是對如何完善監督機制,使人才安居工程成為公開、透明、廉潔、規范的陽光工程提出了具體措施。
據悉,深圳市有關部門正在抓緊制定《決定》的配套實施辦法并將盡快推出。(記者 秦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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