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欄目
運用協商民主的方法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
全國政協辦公廳研究室黨總支課題組
運用協商民主的方法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使黨的基層組織成為協商民主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是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一項亟待研究和實踐的重大課題。此文結合黨的十八大關于黨內民主和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論述,闡釋了協商民主在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中的定位和功能,提出了加強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的目標任務和保障措施,并就推進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應注意的問題進行了探討。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黨內基層民主是黨內民主建設的基石。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這一重要論述為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指明了方向。最近,習近平總書記強調,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貫徹黨的群眾路線的一個創新。推進協商民主,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使得黨的基層組織成為協商民主的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是推進黨內民主建設的重要舉措,也是一項亟待研究和實踐的重大課題。
一、協商民主在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中的定位和功能
民主走向協商是現代民主政治發展的必然趨勢。協商民主的基本含義是協商主體通過自由平等的公共協商參與決策。我國的協商民主除了具備協商民主的一般含義外,還具有不同于其他協商民主的特殊規定性,這就是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社會各政黨、階層、團體、群體等,就共同關心或利益相關的問題,以適當方式進行協商,形成各方均可接受的共識和方案,作出決策或決定。推進協商民主,加強黨內基層民主建設,是把協商民主的理念、原則和方式方法運用到黨的基層民主建設的各個環節和全部過程,核心在民主,關鍵在協商,基礎在黨的基層組織。協商民主在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中具有重要的價值和功能。
其一,有利于創新黨內基層民主方式。我國協商民主貫穿了馬克思主義民主政治的基本原理,凝結了人類政治文明的先進成果,體現了中國共產黨人的偉大創造。改革開放以來,協商民主從政黨協商向國家和社會層面推進,探索了黨際協商民主、國家政權機關協商民主、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協商民主等重要形式,創新了民主協商會、決策聽證會、民情懇談會等做法,特別是在基層民主實踐中體現出強大的生命力。在黨內基層民主建設中推進協商民主,能夠推動黨的基層組織思想觀念、體制機制、方式方法的改革創新,為黨內基層民主建設注入正能量。
其二,有利于提高基層黨組織決策水平。協商民主是參與民主,主張通過廣泛、平等、理性的政治參與,既反映多數人的普遍愿望,又體現少數人的合理主張,使得基層黨組織的決策更加符合實際、順應民意。協商民主是程序民主,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之中,對重大決策事項經過充分醞釀、磋商和討論,可以防止基層黨組織少數領導人搞“一言堂”、“家長制”以及“暗箱操作”,規范了決策的運行機制。協商民主還是過程民主,黨員干部在協商討論過程中加強黨性修養和黨性鍛煉,增強理論素質和專業能力,為提高決策質量打下堅實基礎。
其三,有利于發揮黨員的主體作用。協商民主強調協商主體地位的平等,維護每一名成員的民主權益,不容許有任何特權,這是黨員發揮作用的保證。協商民主強調協商主體的政治參與熱情、責任感和榮譽感,樹立參與意識、平等意識、責任意識和主人翁意識,允許不同思想觀念的交流交融交鋒,有助于黨員形成獨立的主體人格和強烈的主體意識。協商民主強調協商主體開展政治參與、對話、質詢、評議、監督等,能使黨員的意愿得到充分表達,黨員的利益得到集中體現,從而確保黨員主體作用的發揮。
其四,有利于促進基層黨組織的和諧。協商民主提供了一種協商對話的機制,不僅為黨員提供表達意愿的渠道,而且創立了一個協調利益關系的平臺,起到潤滑劑、減壓器、安全閥的作用,能夠幫助化解黨內分歧和矛盾。協商民主崇尚兼容并蓄、和而不同,倡導建設性的交流對話和理性溝通,在相互尊重、包容理解的基礎上促成廣泛共識。協商民主還強調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可以有效整合基層各種資源,形成整體聯動的合力,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向心力、凝聚力。
二、加強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的目標和任務
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是擴大黨內基層民主的一項重大戰略任務。加強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要以黨章和憲法為準則,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以民主集中制為原則,以黨的十八大關于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的要求為導向,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深入開展為契機,豐富協商的內容和形式,規范協商的程序和機制,努力提高黨內基層協商民主的質量和水平,為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加強和改進基層黨建工作,鞏固黨執政的組織基礎作出積極貢獻。
(一)豐富協商內容,緊扣基層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要緊緊圍繞基層黨政中心工作,選取關系基層改革發展的全局性、綜合性、前瞻性的重大問題,就黨和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重大改革措施出臺、產業結構的布局和調整、重大項目建設、現代農業發展等進行協商,確保黨的重大決策部署在基層得到貫徹落實,推動地方經濟社會發展。要緊緊圍繞基層群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現實的問題,就基層教育、醫療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村鎮規劃、社區建設、公共預算的支出使用、公共項目的配套建設、集體資產的收益分配等進行協商,做到察民情、傳民聲、解民憂、聚民心,把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要緊緊圍繞黨內基層民主建設的重大問題,就黨務公開、黨員隊伍建設、黨員權利保障、基層黨組織工作開展和創新等黨內事務進行協商,不斷提高黨的基層組織民主化程度,努力開創基層黨建工作新局面。
(二)創新協商形式,不斷激發黨內基層民主的創造活力。近年來,黨的基層組織創造了豐富多樣的協商形式,比如浙江臺州溫嶺的黨內民主懇談、江蘇省常州市鐘樓區南大街街道的民主議事決策等,都促進了黨內基層民主生活的活躍。一是不斷完善會議協商。既要繼承和完善基層黨組織的黨員大會、支部會議、民主生活會、理論學習會、情況通報會等傳統形式開展協商,又要進一步探索“民主議事會”、“民主懇談會”、“黨員談心會”等新形式,打造新的工作載體。二是積極開展專題協商。選擇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靈活設置若干專題開展協商,拓寬協商的空間和領域。三是探索開展對口協商。組織農村、企業、城市社區、學校以及相關職能部門等開展協商,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四是創新開展決策協商。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之中,未經協商的重要決策原則上不提交基層黨組織通過實施。五是大力開展網絡協商。適應信息化、網絡化迅猛發展的趨勢,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探索黨員網絡論壇、網絡社區、網絡信箱等形式,構建網上黨內基層協商民主新陣地。
(三)規范協商程序,完善黨內基層民主的運行機制。第一,科學設置協商議題。一般應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根據年度工作要點提出,并聽取黨員和基層群眾的意見,報黨委或支部會議研究確定,列入年度工作計劃。第二,認真做好協商的籌備工作。根據協商議題制定年度協商計劃,確定參與協商的人員,圍繞協商議題組織開展調查研究、座談研討等。第三,精心組織協商活動。按照協商計劃要求,組織黨員、群眾以及基層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協商活動,積極建言獻策,深入協商議政。第四,做好協商成果的整理報送工作。協商意見、建議經匯總整理后,以會議紀要、情況報告等形式報送黨政相關部門參閱辦理。第五,加強協商意見的辦理反饋。協商成果經基層黨委或黨組織研究后,交相關部門辦理,明確辦理時限,加強督辦落實。
三、強化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的保障
一是組織領導保障。要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持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原則,準確把握協商民主正確的政治方向。把黨內基層協商民主作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基礎性工程重點推進,使民主協商成為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同步推進的重要工作。強化基層黨員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的協商民主觀念,加強民主作風建設,充分發揮其在民主協商中的模范帶頭作用。
二是黨員權利保障。要健全黨內民主決策制度,完善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反對和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暢通黨員行使權利的渠道,保證黨員的意見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反映。完善黨員權利保障體系,切實保障黨員的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等權利,發揮黨員主體作用。創新黨員權利行使方式,在黨內法規中明確規定黨員的協商民主權利。
三是協商能力保障。要強化基層黨員干部協商民主意識,不斷優化協商能力結構。開展學習培訓、理論研究、主題教育、社會實踐等活動,加強協商民主的經驗積累和習慣養成,全面提高協商民主素質。提高基層黨組織的服務能力,為黨員提供學習、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服務,加強活動載體、場所陣地建設。
四是制度建設保障。要加強頂層設計,把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納入黨內民主建設的總體布局進行規劃,盡快制定出臺有關加強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規定,明確黨內基層協商民主的性質、地位、目標和任務。建立健全開展協商民主的具體制度,完善協商對話機制、交流互動機制、監督機制、評議機制等,使協商活動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加強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制度與基層黨委、政府、群眾自治組織有關議事規則的銜接配套,構建聯動合作、協調一致的運行機制。
四、推進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是處理好同嚴守黨的政治紀律的關系。黨的政治紀律是黨最重要的紀律。黨內基層協商民主,是在嚴守黨的政治紀律基礎上的民主,要牢固樹立大局觀念和全局意識,正確處理保證中央政令暢通與立足實際創造性開展工作的關系。從根本上講,必須堅持黨的領導不容協商,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政策不容協商,堅持黨和國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不容協商,堅持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和制度不容協商。嚴守黨的政治紀律,特別是要把黨內協商民主與西方協商民主區別開來,準確把握中外協商民主在基本內涵、政治領導、指導思想、運行機制和制度安排等方面的重大差異,旗幟鮮明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二是處理好同黨內選舉民主的關系。黨內選舉民主是協商民主的重要保障,它強調少數服從多數,通過票決的方式使得黨員的意志轉化為決策,解決了“議而不決”等現象,突出了決策的民主效力。黨內協商民主是選舉民主的有益補充。它強調尊重多數、照顧少數和求同存異,通過協商、討論、評議促成相互的理解和支持,突出了決策的共識,一定程度上推進了選舉提名的合理性和選舉溝通機制的完善,彌補了黨內少數服從多數的不足。實現兩者的有機銜接和良性互動,有助于實現決策過程與決策結果的統一,共同推進黨內基層民主建設。
三是處理好同基層協商民主的關系。當前,我國已形成了以農村村民自治、城市社區居民自治和企業職工代表大會為主要內容的基層民主體系。各地在協商民主實踐中涌現了民情懇談會、民主理財會、社區議事會和民主聽證會等有效形式;鶎訁f商民主的深入發展,激發了基層民主的創新創造活力,對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產生推動作用。要及時總結借鑒各地基層協商民主的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探索工作規律和特點,不斷提高黨內基層協商民主建設的科學化水平,在黨內民主帶動人民民主中發揮積極作用,永葆黨內基層民主的生機與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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