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我市文物保護利用的視察報告
榆林市政協學習文史委員會
學習文史委員會十月上、中旬組織部分委員在張芳副主席帶領下,在接待省政協委員視察我市旅游文化工作的同時,先后到榆陽、米脂、佳縣、靖邊、神木、府谷等縣區的紅石峽、鎮北臺、易馬城、古城步行街、鎮川崖底村懸空寺、米脂李自成行宮、楊家溝、姜氏莊園、佳縣白云山、香爐寺、木頭峪古民居村落、靖邊統萬城、神木東山、高家堡、二郎山,府谷七星廟、府州舊城、麻鎮大廟、長城峰火臺、黃甫古民居的保護利用進行了實地視察調查,并與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負責人進行了座談,聽取了有關縣(區)政府文化文物、旅游部門關于文物保護利用工作情況的匯報,F就本次視察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文物資源基本情況
1、數量豐富、分布范圍廣
我市目前查明的各類文物點3023處。分布在12個縣區。其中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3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31處;縣級重點保護文物單位178處。全市12縣區均有文物收藏機構,共收藏各時代各類文物2萬余件(組),三級以上文物就達2000余件。
2、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我市自新石器時代至近代,文物遺存極為豐富,表現出濃郁的地方特色和鮮明特點。如商周時期鬼方的表銅器,春秋戰國秦漢時期的匈奴文物,東漢畫像石,南北朝時期的大夏國都統萬城,秦漢隋明長城關隘,西夏時期的地堡遺址等。不同時期,不同民族在這塊土地上,繁衍生息,交往融合,誕生了獨具特色的地方風俗和文化,如陜北民歌、剪紙、秧歌、榆林小曲等。近代榆林又是中共中央轉戰陜北的重要根據地。
3、開發利用潛力巨大
文物是中化民族的寶貴精神財富,是支撐推動民族信念和民族進步的基石和動力,也是重要的旅游資源。榆林有廣闊的土地,文物資源豐富,除已開發利用十多處文物保護單位外,還有一些具有較高價值的古建筑、古民居、古村落尚待保護和開發,發展前景誘人,開發潛力巨大。
二、保護和利用情況
近年來,隨著我市國民經濟的飛速發展,各級政府和領導對文物的保護意識不斷增強,重視程度也大為提高,投入加大,一批保護利用開發項目紛紛上馬,成效顯著。紅石峽、鎮北臺、李自成行宮等項目的保護規劃已經過評審。榆林城墻、梅花樓、萬佛樓、新明樓、凌霄塔等保護修復工程相繼峻工和實施之中。統萬城、吳堡舊城的保護規劃也正在進行中。2006年,我市申報的9處重點文物單位,8處被國務院批準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近年除省上安排資金外,我市地方政府投入的保護開發經費達1000余萬元。這些保護開發工程的實施和完成極大的推動了我市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向前發展,開創了文物保護利用工作的新局面。
三、存在問題
1、管理體制不健全、不統一陜西是全國的文物大省,全省10個地市有6個地市都設立了專門的文物局,一些重點縣區都設有文物局。榆林是陜西的文物大市,文物點多,分布面廣,館藏品數量豐富,管理保護的難度極大,任務很重。目前,全市各級各類文物機構達20余個,尚無一個是專門的文物行政管理局。市上僅文化文物局內設文物科。我市12縣區被省文物局確定的文物大縣就有5個,但沒有一個縣設文物局,各縣區的文物管理機構也不統一,有的稱文物管理辦公室,有的稱為文物管理所,有的縣是歸文化館管理,缺乏專門的文物管理機構。
2、“五納入”貫徹落實存在問題多
“五納入”是文物保護的基本保障,1995年7月11日,陜西省人民政府發文要求各地市縣區要貫徹落實“五納入”,即納入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財政預算,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納入體制改革,納入各級領導責任制。視察中發現各縣區基本落實不到位,有的僅部分落實,有的對“五納入”還不夠清楚和理解。如:納入財政預算,各縣區包括市級財政都沒有落實。這個納入財政預算指的是各級政府都要列入計劃和經常性財政預算,并且隨著財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不包括開發項目申請撥款的部分。文物保護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是文物得以正常維修保護的根本措施。目前我市的文物保護還處于被動地位,雖然聲勢較大,但多出于開發利用的目的,才撥款進行文物維修保護。文物維修保護還未形成正常、有序、科學的有目的的管理保護軌道。
3、文保單位太少。
基礎設施落后,文物利用程度很低我市文物收藏單位14個,近年除神木、定邊、子洲、佳縣等縣爭取省上經費和政府投入新購新建文物庫房外,綏德、米脂、府谷、榆陽、吳堡等縣至今缺乏專門的文物庫房,更沒有象樣的博物館。如綏德縣文物庫房占用縣文化館的房子,年久失修,陰暗潮濕,館藏文物腐蝕霉變情況嚴重。此外,我市縣區基層文保單位超過半數基本處于半癱瘓狀態,就連正常上班都難以為繼。根本談不上正常工作的順利開展,田野文物和館藏文物安全保護更是無從談起。總的來說我市文物利用程序很低。
4、文物流失嚴重,缺乏征集資金
視察中了解到各縣區基層文保單位收藏的文物大都是解放后至上世紀80年代前收回的。近20多年來,館藏文物數量基本沒有增加。而社會上文物非法流通的數量卻很大,大量珍貴文物流失,令人痛心。而文物部門苦于無專門經費,無法收回流散文物。有些地方群眾自發集資恢復修建古廟積極性較高,缺乏文物管理部門的指導。
5、個別縣區由于管理不善,不履行報批手續,私自隨意修復古建筑,致使一些文保單位失去了原有的面目。
四、對策和建議
1、市上應設立文物局,各縣區也應設立健全相對統一的文物管理機構。我市文物遺存量大面廣、分布范圍很大。管理保護利用的難度大、任務重,需要成立榆林市文物局或榆林市文物旅游局對全市的文物保護利用進行統一管理。省政府在90年代曾下文要求我市設立專門的文物局,從我省六個設文物局市的工作情況看,對文物保護利用開發是很有益的。對縣區一級也應成立相對應的專門管理機構,應統一名稱、明確職責、職能。
2、國家及省重要文保單位應成立專門的文管所。
我市現在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3處,數量上處于全省前列。根據國家和省上要求,建議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和重要的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都要成立專門的文管所,并逐步收歸市上直接領導和管理。
3、貫徹落實“五納入”,堅持十六字方針。
“五納入”是文物保護的根本保證,必須貫徹執行。在文物的保護和利用工作中,必須堅持“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十六字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杜絕各種違法修繕活動,始終把保護為主放在第一位,保護和開發要科學、合理的論證安排。
4、建議市上建設榆林市級博物館,為館藏文物的利用提供必要的場所。博物館是一個城市的文化窗口,是一個城市永久性的文化象征,也是一個城市的基本功能組成部分。榆林要建設特色文化大市,博物館應是重中之重。
5、市上和重點文物縣區應成立文物稽查隊,并設立文保員獎勵基金。我市田野文物保護難度極大,稽查隊的成立可有效打擊遏制各種文物違法犯罪活動,確保田野文物的安全。加強群眾文保組織和文保員隊伍建設,提高文保員待遇,除省上撥款外,市上也應加大投資,設立獎勵基金。對表現突出的文保員給予適當獎勵,增強文保員的積極性,使田野文物的各種破壞活動能及時上報、及時處理,避免更進一步的破壞發生。
6、市上應公布一批市級文保單位。
為了使各類文物得到保護,建議由市政府審批公布一批文物保護單位。
7、市上應成立統萬城申遺工作領導機構。
靖邊統萬城遺址的保護規劃正在進行中,國家文物局已批準立項,具體方案正在修改完善制訂中。申報 世界文化遺產工作已進行數年,但目前成效不大,政府應組織協調市縣有關部門,設立臨時性的統萬城申遺工作領導小組和機構,當作我市文化生活中的一件大事特事來抓。(編輯: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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