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視察情況的報告
根據市政協年初工作安排,結合市政協四屆三次會議委員較為關注的《關于加強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建議》(147號、187號、375號)等提案,8月7日至9日,市政協提案委員會組織部分政協委員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先后深入綏德縣、靖邊縣和榆林城區部分小區進行了實地帶案視察,并召開了座談會議,聽取了榆林公安消防支隊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的匯報,F將視察情況報告如下:
一、住宅小區和消防隊伍基本情況
(一)住宅小區情況。目前,全市共有住宅小區715個,其中高層住宅建筑905棟,多層住宅建筑2133棟,其中消防設施配備齊全基本滿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的有1073棟。
(二)消防隊伍情況。全市共有1個消防支隊,下設15個消防大隊、11個現役消防中隊、23個衛星消防站。有消防工作人員1019名,其中有現役干部140名(其中防火監督干部63名)、戰士313名、合同制消防員(文員)566名。另外,有42個社區微型消防站,有工作人員(義務消防員)252名。
二、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消防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綜合的系統工作,涉及公安消防部門、公安派出所、辦事處(社區)、物業公司等眾多部門。雖然《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明確了各有關部門的職責,但在實際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仍存在著認識和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的問題。一些公安派出所認為消防安全只是公安消防部門的事,與他們無關,根本不到轄區內住宅小區履行日常消防監督檢查、開展消防宣傳教育等相關職責;街道辦事處或社區指導開展群眾性的消防工作不夠。絕大部分老舊小區因建設早、規模小,無消防車道和常用的滅火器材,電線老化、亂接亂拉現象嚴重,消防車道和疏散通道長期被堵塞或違規占用,如遇火災,消防車根本無法靠近;也沒有專職消防監管人員,只雇傭1-2名人員進行看門、清潔、收費之類的工作,對消防安全工作不聞不問。一些物業管理企業法律意識淡薄,存在消防業務素質不高和管理職責不明、制度不健全等諸多問題。
(二)先天性火災隱患較多。近年來,隨著城市開發建設速度加快,開發商為謀求最大利益,提高工程進度,壓縮施工時間,存在未辦理規劃等消防前置手續提前設計并施工,消防部門按照法律規定不予出具消防審核意見,消防設計圖紙未經消防部門審核擅自施工,住宅小區建設完畢之后采取補審、補驗的措施,甚至出現了業主提前入住的現象。如,靖邊縣百福寧小區、高新區綠源小區,雖然消防部門采取責令停止施工并處罰罰款的法律手段,但是一部分小區仍然難以辦理消防設計、驗收意見書,導致一些諸如消防車道、消防車撲救面、消防水源、消防設施設計不合理的原始隱患無法整改。加之,由于部分開發商資金鏈斷裂,導致消防設施未完全施工完畢或者未經消防部門驗收便匆匆交付或直接“跑路”,如高新區公園時光部分小區、紫薇御園、邦聯小區、沙城明珠等小區,因消防單項工程尚未驗收,使消防設施一直無法正常投用。
(三)消防車道違規占用現象嚴重。按照國家標準,居民住宅小區消防車通道凈寬度不應小于4米,轉彎半徑不應小于9米,終端應設有滿足消防車掉頭的場地;居民住宅區車輛停放不得占用消防車道和火災撲救場地,不得在消防車通道上設立影響消防車通行的障礙物。通過視察發現,隨著居民私家車數量的爆發式增長,一部分住宅小區的車庫和車位難以滿足居民車輛停放,私家車占用消防車道和消防車撲救面進行違規停放現象十分嚴重,如靖邊紫薇花園小區、榆林公路段上郡路家屬小區、金沙小區,居民占用消防車道現象十分嚴重,如遇火災,勢必會導致滅火救援時消防車輛出入、作業困難,耽誤最佳救援時機。住宅小區疏散樓梯、走道堆放雜物,封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現象嚴重。
(四)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不到位。因絕大多數住戶安全防范意識淡薄,公眾防火意識普遍不強,許多住戶缺乏消防知識,自我保護意識差,違章用火、用電、用氣、占用消防通道、關閉消防設施等違反操作規程的事時有發生。
(五)老舊小區電動車充電安全隱患日漸突出。多數老舊小區未集中設立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停放區域,小區內亂接亂拉電線隨處可見,且電動自行車質量參差不齊,極易因電線老化、短路、破損或充電時間過長而引發火災。
三、對策建議
為進一步提高我市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針對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提出以下建議:
(一)加強消防安全監管責任夯實。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要認真貫徹落實《榆林市消防安全責任制管理規定》,進一步夯實各有關部門職責,提高有關部門消防安全意識。市政府要強化領導,加強協調,狠抓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督促有關職能部門牢固樹立“消防安全無小事”觀念,層層分解和落實責任,推進業主法律責任、管理部門監管責任、消防機關執法責任的落實。要強化消防責任主體意識,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齊抓共管,切實加強火災隱患的源頭控制。要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機制,進一步落實責任倒查制度,加強檢查督辦,強化跟蹤問效,嚴格執法,做到違法必究。
(二)加強新建住宅小區消防設計源頭管理。市住建、建規、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要切實解決新建住宅小區消防設施的審核、驗收工作,要堅決杜絕,未辦理規劃等消防前置手續就提前設計并施工或建設完畢之后補審、補驗的“先上車、后補票”現象發生,嚴肅查處目前存在的消防設施建設未完工、未驗收即入住的問題,真正做到不講人情、不留口子,嚴格依法執法,從源頭上遏制火災隱患。
(三)加強住宅小區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要健全和完善監督執法運行機制,充分發揮專群結合、群防群治的作用,嚴格執法程序;要深入開展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網格化”、“戶籍化”工作,大力排查火災隱患,指導隱患整改,進一步提升社會火災防控能力;要開展經常性專項整治活動,并形成常態化機制,狠抓住宅小區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嚴禁違規占用消防車道。對排查出的問題,要通過電視、網站等新聞媒體進行通報,督促相關單位限期整改,確保小區消防安全設施和各項預防措施落實到位。要特別注重老舊小區電路更新改造,建設專門的電動車充電設施,消除火災隱患,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加強住宅小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一方面,要加強培訓教育。要強化住宅小區消防管理人員崗前培訓,持證上崗,明確消防安全職責,要保證安全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和消防車通道暢通,切實增強火災預防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強宣傳教育。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等媒體、門戶網站和戶外媒體,微博、微信等手機公眾平臺,以及居民區內板報、公示欄等宣傳陣地,高頻次刊播住宅小區火災預防類消防公益廣告,大力普及滅火和逃生自救等應急知識;利用抖音、美篇等新媒體將通俗易懂,貼近生活的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安全知識群發送給廣大群眾;加大紅門開放力度,邀請社會各界人士、居民深入消防隊站參觀學習消防知識。集中曝光火災事故和典型案件,警示社會。通過形式多樣的宣傳,廣泛營造良好輿論氛圍,促使廣大群眾繃緊“防火弦”,共同打造安全的消防環境。
(五)加強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經理人及“樓長”負責制的落實。公安消防部門要繼續推行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經理人及“樓長”負責制,積極開展“一訓一冊一演練”,推進高層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對多層住宅小區實行網格負責制,加強網格消防員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物業主管部門、派出所、(鄉鎮)街道辦事處和社區消防安全職責的落實,確保住宅小區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推進多層住宅小區消防安全管理。
(市政協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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