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榆林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情況的視察報告
榆林市政協教科委
根據市政協2015年度工作總體安排,5月初,市政協副主席李瑞帶領教科文衛體委員會部分委員,在市文廣局相關負責人的陪同下,就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情況進行了專項視察,F將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成效
近年來,市文廣局及有關單位認真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嚴格執法程序,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使全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朝著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發展。
(一)加強領導,認真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市文廣局制定了《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責任制》和《文化市場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建立了行政執法責任體系,將責任層層分解到每個執法人員,實行目標量化分解,做到執法目標任務明確,責任分工具體,各負其職,賞罰分明。通過年終考核,以激勵執法人員自覺執法,依法行政,進一步增強了執法人員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行政執法程序。
一是堅持行政處罰審批制度。凡行政處罰案件先報文化市場管理科嚴格審查、把關,再報分管局長審批簽字。遇到重大行政處罰案件由局長辦公會集體討論做出處理決定。二是堅持執行調閱案卷制度。每年都要配合省文化廳和市法制辦調閱執法案卷,進一步規范了執法文書,提高了案卷質量。三是制定完善了各項監督制度。其中包括行政處罰、審批程序制度,聽證程序制度,行政執法責任制目標考核制度,行政執法、審批公示制度,行政執法錯案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規定及廉政建設制度,公開辦事制度,并建立執法日志,設立公告欄,公布有關文化市場管理條例和市場稽查工作職責等。
(三)組建文化市場綜合執法隊伍,加強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規教育。
2011年,市文廣局根據文化體制改革要求,正式組建成立榆林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機構規格由原正科級升格為副縣級,財政全額撥款。編制在原有10名事業編制的基礎上增加為15名。市文廣局每年定期舉辦全市文化市場管理人員法律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班,學習現代管理專業知識和技能,同時積極選派人員參加文化部和省上業務部門舉辦的各類培訓班,學習文化市場法律、法規和管理專業知識,使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不斷提高,穩定了人員的思想,調動了工作積極性,為完成各項任務奠定了思想和業務基礎。
(四)創新工作方法,加大市場監管力度 。
一是加強文化市場日常管理。二是開展文化市場專項整治行動。三是開展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工作。四是開展“掃黃打非”工作,凈化出版物市場。五是組織文化市場綜合執法交流檢查。六是安全檢查常態化,安全監管上實現新突破。
二、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執法機構設置不科學,人員編制不足。
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實施機構的性質不利于工作開展。作為文化市場管理的行政執法機構,應與其他執法部門一樣,以其合法的行政科室列編。同時,在執法機構合法化的基礎上,相應的對從事執法管理人員在政策上和實際待遇上作進一步完善。目前,我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屬事業單位性質,執法人員未參照公務員管理,工作積極性得不到完全體現,不利于執法隊伍的穩定和執法工作的開展。新組建的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承擔著原文化新聞出版局、廣電局、文物局的行政執法職能,相比原文化文物稽查隊來說,執法的區域更寬,執法的任務更重,執法的難度更大。文化執法部門由于受人員編制的影響,執法人員少,大都只注重城市的文化市場管理工作,而很難顧及農村的文化市場管理。對城市文化市場的管理也僅僅局限于網吧、歌廳、電子游戲、音像制品和書店等,無力對廣電市場、印刷市場、文物市場、演出市場、藝術品市場形成有效的管理。
(二)文化執法經費保障不足,執法裝備落后。
文化執法部門承擔著文化市場的行政管理職責,屬群眾精神文明層面的管理,可謂任務艱巨,責任重大。但各級政府編制年初部門預算時,在經費方面卻與其他行政執法機構不是同等對待,而是降低了門檻,使得文化市場執法辦案經費嚴重不足,極大地挫傷了文化執法部門的工作積極性。新組建的文化市場綜合機構地相應地配備了一些執法辦案所需設施設備,但地區有差異,發展不平衡。有的地方比如行政執法記錄儀、手提電腦、現場檢查照相、打印設備一應俱全;而有的地方是租房辦公,執法辦案設施設備陳舊落后,有的甚至連執法辦案車輛都沒有配備。因此,遠一點的農村文化市場一年難得去巡查一次,導致這些地方的文化執法工作監管缺失不到位。因此,執法裝備落后不同程度地影響了文化執法工作的順利開展。
(三)執法人員素質良莠不齊,專業人才匱乏。
執法人員由于受教育程度和學歷層次等方面的不同,整體素質和執法辦案水平也不盡相同。在執法過程中存在執法不公、執法不嚴等現象,不能嚴格做到文明執法、科學執法、規范執法。且受人員編制、地區差異等條件的限制,大部分文化執法機構都缺乏專門的技術人才。如計算機專業人才缺乏,就使網吧管理、網絡游戲、網絡盜版侵權等方面不能準確有效地固定證據,因而不能及時有效地打擊處理這類案件。由于受技術手段落后和技術人才短缺掣肘,在執法中發現有這種違規嫌疑的出版物,要送省一級出版機構進行專業鑒定,時間長、跨度久,給打擊處理帶來一定難度。
(四)管理相對人及社會的文化法律意識相對淡薄。
近幾年,雖然通過“六五”普法以及管理部門組織開辦法制培訓班、開展文化市場法制集中宣傳月活動,管理相對人及全社會的文化法律意識較以往有了大幅提高,但從高標準嚴要求來看,還是比較薄弱,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一些經營戶會出現違規經營行為,主要表現在:網吧、電子游戲機房接納未成年人上網的現象沒有得到根除;音像制品店零售出租盜版碟片情況較為嚴重,流動地攤、街頭游商非法經營現象較為普遍,且出售的大多為盜版、淫穢色情類出版物和音像制品;歌舞娛樂場所中仍存在著營利性陪侍活動;印刷企業常有超范圍經營和安全隱患等情況。
三、關于進一步推進我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的對策建議
(一)建立健全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的保障體系。
一是要把執法經費落到實處。只有保證了執法辦案經費,才能有力地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二是要把儀器設備配置到位。只有確保了執法辦案儀器設備的配置到位,才能有效地開展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三是要把工作待遇相應提高。文化市場執法人員是一線工作者,直面社會上各種矛盾,尤其是為處理舉報事件,24小時要隨時候命出擊,雙休日及夜間為強化日常管理查案辦案,應給予精神和物質上的獎勵;四是要把編制性質予以解決。既是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機構,就應列為行政編制科室,這不僅是促使文化市場執法人員名正言順地履行行政職權的需要,也是認真解決后顧之憂,增強自尊心,調動積極性,努力促進工作再上新臺階的有力保證。
(二)建立健全和完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體系。
一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執法機構網絡。形成一個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支隊為主,社區街道文化站為輔,各有關管理部門相互協調配合,縱橫交錯,多層次、廣范圍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網絡;二是建立健全和完善執法工作網絡。在全市范圍內形成統一行動、統一檢查、統一公布(通報)檢查結果的專項整治活動,使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真正在社會上有形象,群眾中有影響,違法違規者前有權威;三是建立健全和完善信息網絡。各地各部門聯動,及時交流執法經驗和信息,通報執法案件查處情況,提高執法效果和效率。
(三)完善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監督機制。
一方面要完善內部監督機制,逐步建立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和重大案件備案制度等,實行執法責任制和評議考核制,明確每一個機構和領導干部及執法人員的責任,同時充分發揮有關紀檢組織的監督作用,對執法人員進行紀律束縛;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外部監督機制。深入推行政務公開,加強便民服務中心窗口建設,向全社會公布執法依據、執法程序、投拆舉報電話,接受管理相對人的監督,接受人大、政協和上級部門的監督,接受司法機關和社會輿論的監督,同時還可以通過從各個層面聘請行風監督員,注重執法人員工作作風的監督檢查,從而促使文化市場行政執法工作的公平、公正開展。
(四)進一步提高文化市場行政執法人員的綜合素質。
第一,要堅持不懈地抓好行政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執法者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不斷增強法制意識,樹立法律高于一切,法律至上的觀念。正確處理好嚴格行政執法和自由裁量權的關系,堅持合理性原則,正確行使自由裁量權。第二,要更新行政執法理念。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應不斷更新傳統的行政執法理念,樹立社會主義的經濟執法觀,使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更好地服從、服務于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第三,要建立業務培訓、考核等制度,對現有的行政執法人員進行業務、法律知識培訓,并形成經;、制度化,以強化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的觀念和意識,不斷適應新形勢的要求,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覺性,增強依法管理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能力。同時,要對現有的行政執法隊伍進行認真整頓,通過民主評議、社會監督、考試考核等方式,把不稱職、不適應行政執法工作的人員,清理出行政執法隊伍。第四,要加強隊伍管理制度建設。在想方設法壯大、充實文化市場行政執法隊伍的同時,對新錄用人員要嚴格標準、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切實把住進人關,根據我市實際,要適當引進懂電腦、知法律、能執筆的綜合性應用人才。
(五)切實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提高管理相對人、執法人員和全社會的法律意識。
一是要提高管理相對人的法律意識,增強守法、文明經營的自覺性。加強文化市場經營者的辦班培訓工作,利用日常檢查、專項行動等各種時機,定期不定期的對管理相對人進行文化市場法律、法規、規章宣傳。二是要提高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增強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執法人員的法律意識和依法辦事的水平直接關系到文化市場行政執法水平,因此以“建設學習型社會、建設學習型機關”為主旨,抓緊抓好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機關干部特別是執法人員的法制教育。三是要提高全社會的法律意識,增強社會對文化市場的監督力度。文化市場涉及方方面面,相應地,文化市場管理就需要各級各部門的齊抓共管和社會輿論的強力監督,如果單靠文化部門的力量來管理,那將是捉襟見肘,而且也難以發揮出最佳的管理效益。在全社會大力宣傳文化市場法律、法規、規章和黨的方針政策,提高全社會的文化法律意識,必將大大增加監督力度,推進文化市場執法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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