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規范野外文物工作保障機制的建議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文物考古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考古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2022年4月,國家文物局發布《“十四五”考古工作專項規劃》,考古工作定位更加清晰,目標任務更加明確,考古事業進入蓬勃發展的新時代。然而,由于考古工作條件簡陋尤其是野外考古工作環境艱苦,生活辦公設施簡陋等引起諸多問題。
1.野外津貼發放同工不同酬。根據人社部發[2022]72號文件《關于調整文物考古事業單位職工野外工作津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文物考古野外津貼”正式更名為“文物考古職工野外工作津貼”,而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數量超過5000處、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數量超過2萬處,上述文物單位共有事業單位職工約5萬人,如此龐大人群長期身處野外執行文物保護工作,但因為并非執行考古業務而無法享受文物考古職工野外工作津貼。
2.野外考古人員休假制度缺位。野外考古人員自被派駐考古地點后即無法享受雙休和法定節假日,長此以往不利于野外考古人員身心健康。
3.考古人員交通費報銷制度滯后?脊湃藛T因公需要定期或非定期往返于考古地點、各自單位和其他地點,例如履行財務報銷、匯報考古工作進展、參加會議等活動,現有交通費以職稱和職務為標準報銷,對考古人員尤其是青年考古人員不合理。
為此建議:
1.文物野外津貼應調整范圍。國家文物局應聯合人社部對現有野外文物工作進行調研,重點針對文物保護事業單位職工,擴大文物考古職工野外工作津貼享受對象范圍,做到野外文物工作者“同工同酬”。
2.建立野外考古人員休假機制。野外考古人員長期身處一線從事考古調查、勘探和發掘業務,為建設文化強國做出了重要貢獻,國家文物局應會同人社部建立野外考古人員休假制度,確保野外考古工作者勞逸結合。
3.提高考古人員交通費報銷標準。國家文物局和財政部應針對考古人員因公需要的報銷交通費進行重點調研,允許考古人員乘坐飛機、普通列車軟臥、動車一等座和高鐵一等座,為考古人員因公出行營造舒適溫馨的環境。
(民盟榆林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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