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持續優化我市營商環境的建議
近年來,我市營商環境的優化,成效是顯著的。然而,仍然存在著不少“短板”,影響著資本信心、創新熱情、經商恒心。為此建議:
一要規范行政執法。嚴格按照中省有關要求,對投資項目報建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堅決杜絕政策執行中“玻璃門”、“彈簧門”、“旋轉門”現象。繼續推進簡政放權,最大限度地放權給市場和企業;減少許可事項,規范行政處罰,所有行政審批事項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做到“零超時”。
二要健全工作機制。要制定政商交往準則,給政商交往提供一張“明白紙”,明確政府和企業哪些應該為、哪些不能為、哪些必須為。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制度化、經;恼鬁贤C制,實現政府與企業的良性互動,讓政商關系在“清”的前提下“親” 起來。
三要充分發揮非公經濟人士中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作用,緊緊圍繞經濟發展、政府改革、社會發展等熱點難點問題提出有分量的提案、建議,為黨委、政府決策提供決策參考,為非公經濟發展奠定良好的社會基礎。對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
(市政協委員 訾鵬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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