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轉發了《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于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在“七五”普法規劃實施之際,日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了《關于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決議(草案)》。決議草案強調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堅持把領導干部帶頭學法、模范守法作為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的關鍵。健全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納入干部教育培訓總體規劃。
此前,中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對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意見指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國的基礎性工作,是深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的有效途徑。四部門聯合制定下發意見,進一步健全完善學法用法各項制度,大力推動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的能力,對于促進全社會樹立法治意識、厲行法治,對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具有重要意義。
推進法治中國建設,領導干部是關鍵。然而,必須看到,當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與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領導干部法治意識比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徇私枉法等問題,影響了黨和國家的形象,損害了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文明領域的正常秩序。中組部常務副部長陳希指出,由于歷史原因,我國社會比較缺乏法治傳統,一些領導干部不習慣、不善于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手段推動工作、解決問題。因此,必須重視法治思維的養成,著力提高法治素養。
依法治國是一項偉大的事業,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關鍵,順勢而為,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領導干部、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人群中屬于少數,但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偉業中卻是關鍵,抓住了這個“關鍵少數”,就是抓住了依法治國的“牛鼻子”。國家工作人員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學法,一方面,首先要學好憲法、遵守憲法。自覺把權力置于憲法法律之下,真正讓法治精神深植于腦,內化于心,將一切權大于法、以權壓法的錯識觀念都清除出去,強調要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規定決策,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另一方面,要系統學習、熟練掌握基本法律知識,努力學習與履行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積極推進國家工作人員結合崗位需求開展用法活動,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履職,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進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不僅要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提要求,更要構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推進機制,體現制度的強制力和約束性。一方面,構建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核機制。建立健全各級黨委(黨組)中心組集體學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同時,建立領導干部任職前依法行政情況考核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建立領導干部“述法”制度,每年在述職述廉的同時還要“述法”,為干部任職或晉升設定“法治硬杠杠”;另一方面,推行重大決策先行學法制度,促使重大決策遵守法律“紅線”和法治“底線”。
法治中國建設的成敗,國家工作人員尤其是各級領導干部起著決定性作用。國家工作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法律信仰樹立了,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了,法治中國建設才有堅實的組織和干部基礎。只有當國家工作人員清楚手中的權是怎么來的,法律是如何規定的,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只有他們心中高懸法律明鏡,手中緊握法律戒尺,才能知曉為官做事的準則和尺度,在工作中嚴格遵守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積極運用法律,在推動發展中很好利用法律,才能在全社會營造出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