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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慎轉帖 莫輕信謠言
舒銳
近幾日,一則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被瘋狂轉發,引來眾多醫生和網友“圍觀”。該帖稱北醫三院婦產科執業醫師李芊在火車上救助急產孕婦,但孩子因羊水吸入性肺炎,李芊被患者家屬訴至雨花臺法院,最終被南京兩級法院認定非法行醫,判決賠償1.4萬余元。對此,昨日,北醫三院出面辟謠表示“查無此人”。而南京兩級法院也公開發表聲明未受理所稱訴訟。(《北京晨報》6月29日)
一位助人為樂的白衣天使遭到家屬以怨報德,還遭遇不公正的法律評價。一句“是醫生的必須轉!”極具煽動性,一句“以后在街上看到病人要死了,你千萬不要人道主義地去救他們,會惹禍的”更是激起同情與罵聲一片。這確實是個足夠吸人眼球并足以讓人義憤填膺的話題。
事實上,如果拋開感性的蒙蔽,帶著一絲專業理性去打量通篇文章,這條消息可謂漏洞百出。首先,國家對醫生見義勇為有著特殊保護。根據《關于醫師執業注冊中執業范圍的暫行規定》,醫師注冊后對病人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的不屬于超范圍執業。其次,即使真是被認定非法行醫,也應當是刑事案件,并不是普通民事案件。而非法行醫罪只針對未取得醫生執業資格的人擅自從事醫療活動,情節嚴重的行為,“李芊”醫生不可能構成此罪,只有可能構成醫療事故罪。
再者,即使是民事案件,也應屬“李芊”所在地或者侵權行為地法院管轄,患者就醫地所在法院一般并無管轄權,更不會出現所謂“辯護律師”。此外,在雙方當事人都能夠聯系上的情況下,法院在審判后將對案件公開宣判并向當事人送達判決書,不可能出現文章說的“二審公告”宣判。最后,法院作出二審判決后,絕對不可能出現文章所稱的“行政復議程序”。這明顯是關公戰秦瓊般的謬誤。
所幸兩家單位都及時作出回應,讓這條謠言失去了再度傳播的根基?墒,在實際上,這條充斥負能量的謠言已經使一部分人對法律制度和司法運行狀況產生了不信任,更使得他們離見義勇為越來越遠。而在公眾閱讀方式日趨碎片化的語境下,辟謠往往是很難完成的任務,造成的危害難以完全得到彌補。至少我們很難保證所有看過并輕信謠言的人還能夠看到并相信辟謠信息。
其實,去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網絡空間作出了符合公眾普遍認知的合理解釋,將之明確認定為公共場所?梢姡瑹o論謠言始作俑者初衷如何,但其行為或將構成“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行為,并涉嫌尋釁滋事罪。
而對于作為普通轉載者的我們,也許不是每個人都有足夠的相關知識去作出更為理性的判斷與選擇,也許并不是每個人都需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墒,我們中的任何人都有責任去阻止負能量的傳播,謠言不僅止于智者,更應止于你我的謹慎與善意。對于我們拿不準的消息,不熟悉的領域,審慎轉發、善意評論,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的態度,更是對公眾負責的應有道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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