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和諧社會建設全面搞好宗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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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榆林市政協 點擊數:695次
時間:2007年08月02日
(作者:胡統金)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做出了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決定》,指明了我國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的努力方向和奮斗目標,也給我們宗教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務新的要求。處理好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之間的關系,構建宗教關系的和諧,是宗教系統的時代使命,更是宗教工作與時俱進的歷史機遇。
一、在和諧社會建設中尋找宗教工作新任務
我們要緊扣和諧這個主題,從宗教存在的長期性、宗教問題的群眾性和特殊復雜性出發,圍繞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根本任務,全力維護政治和諧,努力推進社會和諧,積極投身文化和諧。在政治層面上,我們要進一步加強對宗教界人士和廣大信教群眾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的教育,增強他們的法律意識、公民意識和國家意識,堅決抵御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擁護黨的領導,維護祖國統一,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促進和諧世界建設。在社會層面上,我們要進一步研究和探索宗教界和宗教團體服務社會的范圍和途徑,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積極構建宗教關系的和諧。在文化層面上,要進一步研究包括教義、教理在內的宗教文化與社會主義文化之間的關系,挖掘整理和弘揚體現和諧思想的先進的宗教文化,積極投身社會主義和諧文化建設。
二、在和諧社會建設中理清宗教工作新思路
前不久,中央統戰部部長劉延東在全國宗教廳局長會議上談到宗教工作思路時強調:“我們要本著以人為本,依法治國的精神,本著維護黨和國家的根本利益,逐步形成適合于擴大開放形勢下具有現代科學化管理的工作模式。”這就要求我們要適應市場經濟要求,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尋找宗教工作與時俱進的新思路。在工作理念的創新上,我們應堅持和發揚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從宗教自身的長期性、群眾性和復雜性出發,形成并確立服從中心,服務大局,在圍繞中心中定位,在服務大局中盡職的工作理念。在工作原則的創新上,針對宗教工作業務的敏感性特點,要突出工作的規范性原則,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活動;針對宗教部門職能的邊緣化特點,要突出工作的創新性原則,跳出宗教抓宗教,向特色文化建設粘接,向宗教旅游經濟延伸,向社區群眾活動靠攏,在宗教的群眾性中尋找新思路,拓展新領域;針對宗教團體弱勢化特點,要突出工作的主動性原則,主動尋求上級部門支持,主動爭取相關方面配合,主動贏得基層群眾理解,以主動工作爭支持爭地位,以主動工作謀突破求發展。在工作方法的創新上,要堅持以人為本,堅持依法治理,把宗教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逐漸淡化其特殊性,逐漸淡化其敏感性,使其逐步成為社會公共管理的一般性事務。
三、在和諧社會建設中開創宗教工作新局面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給我們宗教工作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我們要結合宗教工作的實際,積極搞好“四個建設”。首先,要進一步搞好宗教場所的綠化美化建設,切實管理好宗教場所的建設工作,要積極參與“三個百”綠化造林活動,大力植造“宗教林”;同時,要注重基礎設施建設,加強環境衛生管理。其次,要進一步搞好宗教活動的凈化建設。宗教是一種文化,而不是迷信,對傳統的教規教義中能體現文明思想的宗教活動我們要保持,要發展,但低俗的腐朽的東西必須堅決抵制。同時,可以根據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設特色文化大市的要求,革新宗教場所活動,賦予新的體現時代氣息的內容,要像榆陽區無量寺那樣,把宗教場所建設成信教群眾搞活動、周圍群眾健身休閑、外來人員旅游度假的多元化社區活動場所。第三,要進一步搞好宗教事務管理的規范化建設。要根據《條例》要求,結合基層實際,整規章建制度規范工作程序,講民主求公開保證依法運行。第四,要加強黨的領導,認真搞好宗教工作干部隊伍和教職人員隊伍建設,培養造就一支貫徹落實黨的宗教政策,嚴格執行《宗教事務條例》的工作隊伍。(編輯:常瑜)